admin 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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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徽因(英文名LinPhyllisWhei-Yin),"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
她的诗细腻曼妙,如木樨花香,远则不至,近则不觉。
1916年,因父在北洋政府任职,举家迁往北京,就读于英国教会办的北京培华女中。
1920年4月,随父游历欧洲期间,学习英语接受外国文化的熏陶,遇见了徐志摩。

她自小入读的就是由外国人创办的教会学校,这为她的英语学习打下了基础。后随父游历欧洲,父亲送她去读英国的学校,还给她找英语家教老师。
这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林徽因学好了英文,她19岁就开始做翻译,英文好到连哈佛大学终身教授费正清都称赞不已。
那么,林徽因的英语到底有多好?
我们可以体味一下她19岁时翻译的王尔德的TheNightingaleandtheRose:
这么说吧,林微因把本书翻译完之后,在她之前的译本几乎无人再看,之后所有的译本都采用了她的翻译版本《夜莺与玫瑰》。


之后她在徐志摩的推荐下,开始阅读英文原著,英文水平在那段时间取突飞猛进。
不过更主要的是她喜欢背诵原句,刚开始她背诵莎士比亚戏剧里的台词,后在泰戈尔访华期间,全英文出演诗剧《齐德拉》。
她这种学习方式直到现在仍然可圈可点,因为背诵整句有助于我们克服语言障碍。

英语属于表音文字,中文属于表意文字,两者之间存在阅读方面的差别。英文句子由单词组成,单词又由词根词缀组成。
因此,在扫读英语长句的时候,虽然能找到几个关键词,且由此猜到句意,但是由于动词不定式、介词短语、实词虚词等的存在,英文的视读效率要比中文低得多。因此,学习英语的时候背诵整句,直接听语言并且模仿跟读(发音→含义)比阅读书本文字(文字→发音→含义)更有效,而且还有益于我们掌握句型语法、语音语调、词组、成语,不会出现遗漏介词的情况。

1923年,她在报纸上发表了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的译文;
1924年泰戈尔访华,她和徐志摩共同担任翻译;
后又用英文撰写了《中国建筑史图录》。
她将自己所学的英文运用得炉火纯青,这离不开她平时日积月累的有素训练。
熟能生巧。林徽因通过学习英语这门语言,了解了海外文化,扩展自身的眼界,迷恋上了西方的文学作品,也自己执笔创作,带我们领略了她心中那人间的四月天。
写在最后:
医者别家赴前线,
躬行为民建康桥。
国难疫情随风逝,
再迎人间四月天!
——写在2020年的这个特殊的春节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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