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202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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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地方行政结构的争议:省级主义者和大区主义者之争法国地方行政结构的层级与欧洲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明显偏多取舍废存一直存在争议。这种争议逐渐形成两大派别:一派是省级主义者,主张将市镇与省级作为传统地方政府层级,直接选举产生的议会赋予其作为一级地方政府的权限,同时不改变市镇联合体与大区议会的间接选举,避免前者对市镇层级的冲击,避免后者对省级的冲击。
另一派则是大区主义者,设想仍将大区和改革后的市镇联合体作为法国次国家政治行政领域的主要层级和体制结构,主张直接选举产生其议会,国家职责在市镇的实施。法国地方行政结构的特点楼邦彦先生在介绍法国第三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时曾提到,法国的省长和市长都具有双重地位,一是中央政府在地方的代理人,一是省市的最高行政长官。
省长与市长的双重地位产生的最主要结果是国家在地方的公务皆由中央政府授权地方政府办理,而不是另行委派中央公务员直接负责。法国市镇层级的分权类似于德国在地方的地域性分权,而不是法国省级与大区的职能性分权,这是市镇层级的独特之处。保留地方域分权除了尊重市镇自治传统,还因为市镇数目多、差异大,国家在地方公务的执行难有统一标准。
更重要的是市镇事务琐细繁杂,国家直接出手难免出力不讨好。市长的职责和权力市长作为国家代表执行国家在市镇的公务,作为一般权限的国家机关负责国家在市镇的一般性职贵,行使的是代表国家的政治性权力,与省长存在上下级关系,受省长直接指挥与控制,省长对其行使层级指挥权。
政治性权力大都与国家有关,确保国家立法机关法律法规的执行,确保中央政府政策规章的执行,确保中央立法与行政职责在市镇的实施。地方分权改革与省级政府保留市镇层级的独特之处,是法国地方行政结构的一大特点。地方分权改革应当在尊重市镇自治传统的基础上,适当减轻省级政府的职责,让市镇拥有更多的自主权。这样,市镇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居民,同时也可以更好地执行国家政策。
拿破仑为了更好地控制地方,设立了省级层级,作为中央在地方集权的节点,楼邦彦曾说:“省长代表中央政府的地位比代表省府的地位更为重要,当两者不相容时,以牺牲后者为原则。”即使是在1982年地方分权改革后,省级的职责依然是国家控制地方维持秩序的能力足够,中央政府试图影响地方的表现也从未改变。
省长作为中央各部在省内统领者的权力为重要,拥有直接对省内各分支机构行使的指挥权,法律规定一系列措施保障省长的指挥权独占和实现。总之,省级在完成国家控制地方维持秩序的能力足够,但引领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不足,这为大区作为一级地方自治政府预留发展空间。巴黎的政治地位独特,对法国的政治发展和中央集权产生了重要影响。
作为一个横跨四个层级的机构,巴黎的政治活动、组织结构和社会影响力无论是在法国还是全球都有着独特的存在感。但是,巴黎的组织结构和政治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中央政府的控制,并且在行政上的一致性也存在问题。因此,在20世纪的三次改革中,巴黎经历了多次调整,从一个市镇和省的组织结构到地位特殊的地方团体,再到同时拥有市镇和省两个地方团体的议会。
最终,法兰西岛大区的创设和关于市镇、省与自治权利的法律的颁布,使得巴黎和周边7个省成为具有自治权力的公务法人。虽然在这个过程中,巴黎的省长失去了地方自治事务的执行权力,但是巴黎的政治地位仍然无可撼动,为法国的地方自治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巴黎,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一直以来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更是历次革命的发源地。
然而,中央政府为了避免巴黎地区权力过于集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对其的掌控和影响力。比如,巴黎地区的警察权力由单独设立的警察总监负责,而非由驻地国家代表兼任,这一做法逐渐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此外,在地方自治方面,巴黎市长的权力也受到一定限制,不得担任大区议会主席,权力范围仅限于市镇和省级。
这些措施的实施,确保了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全国布局的稳定性,也有利于地方自治的落实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