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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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1】注释在底部自书籍《蚱蜢:游戏、生命与乌托邦》的第三章,本章中,作者探讨了游戏的构成要素,提出了玩游戏的定义
我们喜欢游戏,讨厌工作。我们认为它们是相反的,但游戏是什么?工作是什么?它们究竟差在哪里?
我们试图定义游戏,即找到“使一件事成为游戏”的充分必要条件。
游戏是一种低效率方法的选择工作(技术活动)中,行动者试图用最高效的方法达到目的。而游戏中,行动者选择的方法并不是最高效的。
例:
赛跑中,我们的目的是尽快越过终点,我们选择沿跑道绕圈前进以越过终点,而不选择更高效地走直线穿过内场越过终点
扑克游戏中,我们的目的是拿走对方手里的钱,我们选择按规则出牌以赢走对方手里的钱,而不选择打晕对方抢走他手里的钱,或是以债务回收的方式拿到他手里的钱【2】
问题:
但有些游戏并不符合这个定义,比如台球游戏。我们的目标是击打白球使其它球进入洞里,我们可以用手击打白球,也可以用球杆击打白球。用球杆击打白球是更高效的,我们选择了高效的方法。
打台球不符合这个定义,但它确确实实是种游戏。所以,定义出了问题。
游戏里规则和目的不可分割游戏的目的和规则存在着某种特殊关系,不可分割。比如,扑克游戏,目的不是拿走对方手里的钱,而是按照规则拿走对方手里的钱;台球游戏,目的不是击打白球使其它球进入洞里,而是用球杆击打白球使其它球进入洞里。
技术活动中,你可以破坏规则来达到目的,而游戏中则不可。因为游戏规则和目的不可分割,破坏了游戏规则就不可能真正地达成游戏目的。
例:
在高尔夫球赛中,你可以靠谎报分数赢得奖杯(达成技术活动的目的),但你实际上没有赢得这场球赛(达成游戏的目的)。【3】
史奴斯教授(一个作者虚构的人物,一位几乎全聋的、爱打盹的、经常使自己陷入危险之中的教授,作者靠这些虚构人物论证他的观点)
他靠着草坪中的一棵食人树睡着了,你看见食人树将要把他吃掉,你知道他耳聋,你准备冲过去救他,但看见一个牌子上写着“禁止践踏草皮”,你还会冲过去救他吗?你大概想都不会多想,会去。因为他的生命远比“禁止践踏草皮”的禁令重要。
此时,你“救史奴斯”的目的和“禁止践踏草皮”的规则分割开了。如果你达成目的,就会破坏规则;如果你遵守规则,就无法达成目的。其实,你把“救史奴斯”和“遵守规则不践踏草皮”当成了两个目的,对比后认为“救史奴斯”这个目的更重要。所以,按照定义这不是一场游戏,它也确确实实不是一场游戏。
而若你将“禁止践踏草皮”的规则融入你的目的,将你的目的定为“救史奴斯而且不践踏草皮”(变为一个目的)。那么,按照定义这就变成了一场游戏,它看起来也确实像一场游戏(技术活动里,大概不会出现这么离谱的规则)。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你还去救史奴斯,你就输掉了游戏,不过你依然参与了游戏。
问题:
规则和目的不可分割似乎不是独属于游戏的特征。考虑以下情况:
将要杀死史奴斯教授的不是食人树,而是史威特医生(一个总是对人构成威胁的医生)。假设,你有一支装满子弹且已上膛的手枪,可以轻易杀死史威特医生,只有杀死史威特医生才能救史奴斯教授,但还有一条规则规定:不可以杀人。
于是,你试图夺下史威特医生的凶器,以此救下史奴斯教授,但你失败了。
此时,你的目的是:不杀死史威特医生且救下史奴斯教授。规则是:不可以杀人。这满足我们对游戏的定义,但我们会把你刚才试图去救史奴斯教授的行为称为游戏吗?它并不像我们平时所见的游戏。
所以,并非符合这项公式的都是游戏,不过我们并不能排除所有游戏都符合这项公式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并不否定这项公式,而是尝试增加一条适当的区辨原则,限制它的指涉范围。
至此,游戏的完整定义并未出现,将在(2)中完成。
【1】这是一本不难读的书,但也是一本随意翻翻不好读懂的书。这份概括整理自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时记下的笔记,送给对本书好奇却又不那么好奇的人。它可以随意地被读懂,不过会失去读原书的趣味。
【2】孩子们往往不能正确地理解游戏,很多孩子把游戏理解为:一项达到一定目的就能获得相应奖赏的技术活动。所以,他们往往不会选择低效率的方法,而是会破坏游戏规则,去选择一些高效率的方法达成目的。孩子的理解出现问题是因为我们的教育出现了问题
【3】读到这里时,我思考了一个问题:按照这种观点,开外挂进行游戏的人,永远不会赢得游戏,那他们为什么感觉自己获胜了呢?大概他们收获了其它的东西,比如金钱、他人的崇拜。那么,当这些人在谈自己热爱游戏的时候,大概也不是真的热爱游戏,而是热爱游戏带给他们的附加物,金钱、崇拜一类的。我们在谈喜爱一件事情时,经常出现这样的问题。我把喜欢这件事本身的人视为“乐之者”,把因为喜欢这件事的附加物而喜欢这件事的人视为“好之者”。子曰:好之者不如乐之者。